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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获奖师生申办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岗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1:45:35

各参赛院校:

  经研究决定,2021年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 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免考试自愿申请办理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岗位证书(仅限申报与参赛科目相关的证书),获得岗位证书者,被万企千校平台(www.qxwq.org.cn)企业录用并转正者,可获得企业提供的一次性证书补贴300-6000元不等,参赛教师及指导老师可自愿申请办理创新创业导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院校将办证学生的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录入报名表,并与以学生姓名命名的电子版照片保存到以“XXXX院校大赛办证资料”命名的文件夹中)一并发送给区域负责人;

(2)将证书费用汇入指定帐号,具体账号信息请联系组委会区域负责人;                   

(3)各区域负责人收到院校办证资料电子文件,并确认收到汇款后,制作证书并邮寄。

3、各科目申报证书分数线如下:

111.jpg

4、各赛区负责人如下:

360截图20211201090359078.jpg

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1年12月1日

 

附:证书样本及科目

2222.jpg

3333.jpg

 

01.jpg

附件:报名表及注意事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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