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手机网站
微信小程序
咨询电话: 4006-010-699(工作日8:30-17:30) 请登录 注册
关于办理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岗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10:45:52

各参赛院校:
  经研究决定,2020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免试自愿申请办理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岗位证书(仅限申报与参赛科目相关的证书),获得岗位证书者,被万企千校平台(www.qxwq.org.cn)企业录用并转正者,可获得企业提供的一次性证书补贴300-6000元不等,参赛教师及指导老师可自愿申请办理创新创业导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
   2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院校将办证学生的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录入报名表,并与以学生姓名命名的电子版照片保存到以“XXXX院校大赛办证资料”命名的文件夹中)一并发送给区域负责人;

(2)证书费用汇入指定帐号,具体账号信息请联系组委会区域负责人;                   

(3)各区域负责人收到院校办证资料电子文件,并确认收到汇款后,制作证书并邮寄。
    3各科目申报证书分数线如下:

360截图20201221103935137.jpg

 

4、各赛区负责人如下:


 图片1.png

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0年12月21

 

11.jpg

22.jpg

 

证书科目表

科目1.jpg

一键咨询
注册简历
查询
在线咨询
资料下载
返回顶部